一、指导思想
优秀毕业生评选,是学校“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”的一项重要活动。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使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真正符合政治觉悟高、学习成绩好、实践能力强的社会主义创新型人才的标准。
二、评选范围和比例
1. 评选范围:具有本校学籍的2019届毕业生。
2. 评选名额:全校毕业生人数的5%。
三、资格条件
(一)参评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下列条件:
1. 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模范执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;
2 成绩优秀,工作能力强,人际关系良好,诚实守信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;
3. 在本校就读期间曾获校级奖学金;
4. 在本校就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荣誉称号;。
5. 在本校就读期间在各种活动和竞赛中曾获校一等奖(前三名)或瑞安市三等奖及以上奖项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:
1. 学考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;
2. 在校期间曾受违纪处分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 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填写《瑞安市第六中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填好后交所在班级班主任。班主任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,一旦发现作假,则取消评选优秀毕业生资格并作相应处分。
2. 学校根据登记表对参评优秀毕业生进行综合评定,以全校毕业生人数5%的比例确定校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五、 时间安排
1.5月25日发放《瑞安市第六中学2019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》;
2.5月30日前,学生填写《瑞安市第六中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并上交年级段;
3.6月2日学校确定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公示;
4.6月9日毕业典礼上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。
六、奖惩办法
1. 授予“瑞安市第六中学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证书,在毕业典礼予以表彰,将有关证明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。
2. 如有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表现者,学校可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。
瑞安市第六中学
2019年5月24日
附件:瑞安市第六中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